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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机动车船污染防治产业发展评述和2023年发展展望

作者:宝龙科技 日期:2023.05.19 阅读:1498

导读

随着中国汽车产业的发展和结构升级,尤其是快速成长的智能、新能源汽车产业,移动源污染防治产业随之呈现出系统化、多元化的发展趋势,绿色低碳、数字集成、智慧管理等创新发展理念逐步渗透至产业发展的各个方向,移动源污染防治行业正在面临绿色转型的全新格局。

2022年机动车船污染防治产业发展评述和2023年发展展望

王计广 许卿云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也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随着党的二十大对中国式现代化的进一步阐述,中国式现代化给我国汽车工业进一步做优做强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在电动化、网联化和智能化促进下,中国汽车工业已全面进入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绿色发展已经成为我国汽车工业发展最为鲜明的特色。作为中国式现代化汽车产业的重要支撑服务部分,移动源的污染防治工作在国家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在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环节中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也面临新的历史挑战。

2022年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2)》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3.95亿辆,比2020年增长6.2%;2021年,全国机动车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为1557.7万吨。其中,CO、HC、NOx、PM排放量分别为768.3万吨、200.4万吨、582.1万吨、6.9万吨。汽车是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CO、HC、NOx和PM超过90%。柴油车NOx排放量超过汽车排放总量的80%,PM超过90%;汽油车CO超过汽车排放总量的80%,HC超过70%。从数据中可以看出,目前中国是世界机动车产销第一大国,移动源产生的排放污染已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特别是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大中型城市,由于城市内机动车大多行驶在人口密集的通道,其污染排放产生的HC、VOC等直接危害人体健康;承担公路运输的货运机动车,其颗粒物与氮氧化物等排放更加突出,成为造成城市雾霾和光化学烟雾的重要原因。

在促进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过程中,我国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随着中国汽车产业的发展和结构升级,尤其是快速成长的智能、新能源汽车产业,移动源污染防治产业随之呈现出系统化、多元化的发展趋势,绿色低碳、数字集成、智慧管理等创新发展理念逐步渗透至产业发展的各个方向,移动源污染防治行业正在面临绿色转型的全新格局。

我国高度重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出要实施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2021年11月10日,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把着力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作为“十四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三个标志性战役之一予以部署,提出“到2025年,运输结构、车船结构清洁低碳程度明显提高,燃油质量持续改善,机动车船、工程机械及重点区域铁路内燃机车超标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全国柴油货车排放检测合格率超过90%,全国柴油货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12%,新能源和国六排放 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超过40%,铁路货运量占比提升0.5个百分点”的工作目标。2022年6月,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提出“推进交通运输协同增效”的工作方向和“推进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协同治理”的减污降碳应对措施。

同时,针对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源的排放标准法规逐步加严,更加严格的排放法规实施促进了产业的进步和升级,围绕排放控制系统关键部件、整车排放控制、燃料及添加剂、检测与监测系统、检测与认证、新能源绿色低碳等的不同领域正在进行产业革新,从技术、产品方面满足国家标准法规要求,推动产业绿色转型。

此外,京津冀等地方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不断提升移动源环境管理效能,构建移动源污染防治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推进数据信息共享和应用开展移动源现场快速检测方法、质控体系研究,探索高排放移动源识别、定位、取证和执法的数字化监管模式,为配合国家移动源污染防治政策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一、宏观政策助推产业发展

01 强化源头管控

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空气污染逐渐转变为煤烟和机动车排放为主的复合型污染,我国大中城市大气污染的形势非常严峻,汽车是机动车大气污染排放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超过80%,氮氧化物和颗粒物超过90%。其中,重型汽车是所有机动车中NOx和颗粒物排放的主要来源,环保部数据显示,在机动车排放的NOx和颗粒物中,分别有78%以上和82%以上来自重型汽车。因此,我国各地为了改善大气质量,针对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高度同根同源的特征,强化源头管控,采取强化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尤其侧重加强对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控制,加快淘汰老旧车辆,推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道路设置和运输结构,加大新能源车辆的推广,加强新生产机动车的环保管理。

在源头管控方面,2022年国家和地方采取协同推进措施,管控疏结合加快淘汰老旧车,推进交通领域协同增效。从国家层面来看,部委持续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动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深度融合,推进“公转铁”“公转水”,有序推动老旧车辆替换为新能源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2022年11月,工信部联合其他部委针对有色金属行业和建材行业分别发布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淘汰国四及以下厂内车辆。11月7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了《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要重点推进绿色运输,打造绿色供应链,中长途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或水路,中短途运输鼓励采用管廊、新能源车辆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车辆,厂内物流运输加快建设皮带、轨道、辊道运输系统,减少厂内物料二次倒运以及汽车运输量,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淘汰国四及以下厂内车辆和国二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11月15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三部委联合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提高有色金属企业厂外物料和产品清洁运输比例,优化厂内物流运输结构,全面实施皮带、轨道、辊道运输系统建设,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淘汰国四及以下厂内车辆和国二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从地方层面法规来看,为全面加强汽车污染治理,加快降低营运车辆污染物排放量,各地机动车管理部门多措并举确保老旧营运汽柴油车辆淘汰工作稳步推进,切实强化源头管控减少车辆的排放。2022年4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陕西省蓝天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中具体措施指出,在持续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车方面,持续开展国三及以下柴油车和燃气汽车(含场内车辆)淘汰工作,推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关中地区积极推动国四柴油汽车和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汽车淘汰更新;北京、上海、浙江等多地区通过实施激励和约束等政策、加大执法 力度、深入宣传动员等手段,综合施策加快本辖区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切实降低新生产机动车超标排放风险。同时,各地政府也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通过研究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到期后延期问题、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积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等举措促进汽车更新消费。

老旧汽车淘汰更新有助“双碳”目标实现,严控源头排放的措施,推进报废车辆有效回收拆解,进一步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刺激机动车排放控制技术和产品突破升级,国内行业企业正以终为始探索新的机遇,守正出新迎接新的挑战,如潍柴动力突破节能减排世界级难题,协同燃烧技术、协调设计技术、排气能量分配技术、分区润滑技术、智能控制技术,解决了高效燃烧低传热、高爆压高可靠性、低摩擦损耗、低排放污染物、智能控制等一系列世界级难题,于2022年9月成功发布全球首款热效率突破50%商业化柴油机。这是柴油机发展史上的历史性突破,树立了全球柴油机热效率的新标杆,这也标志着中国重型柴油机技术迈向了世界一流并实现了自主可控。

02 政策监管,严控在用车排放

截至2022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17亿辆,不同级别在用车的生命周期碳排放也存在明显差异,且不同区域随环境、收入等因素变化,其排放管控措施、力度存在较大差异。2021年,针对在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保监管,全国各地着力于加快构建数字环保体系,合理开发污染防治信息资源,从而实现在用车污染防治管理信息化、管理信息资源化、信息服务规范化,推进在用车的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针对在用车的环保监管,国内各地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为监管重点,坚持源头防控、过程防控和协同防控相结合,充分运用移动源污染科技化监管手段,推进车辆(机械)排污清洁化水平持续提升,持续降低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总量。在柴油车的专项整治中,各地为全面提升机动车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推进完善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提高柴油车遥感监测覆盖率。通过《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HJ845-2017)开展设备校准和检查,整合各地投放的遥感监测设备,提高排放数据质量,切实发挥其大数据筛查超标车辆并对其打击的作用。各地落实在柴油车流量大的重点路段开展常态化的路检路查,依法查处排放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实际中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或新增路检点,在机动车遥感监测点位下游路段设置联合检查点,采取“前方遥感监测、后方设点执法”的模式开展路检路查工作。

同时,多地环境管理部门正在探索柴油车用车大户联合执法行动,通过各地推进开展营运柴油车用车大户入户检查,切实减低排放。各地按照实际情况,及时建立更新营运柴油车用车大户清单和完善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账,对辖区内的重点用车大户开展全覆盖的入户检查,入户检查发现机动车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擅自拆除、闲置、更改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造成装置失效使机动车排放超标的、未按照规范要求添加车用尿素等氮氧化物还原剂的等违规行为依法责令车辆限期整改,并加大查处力度。与此同时,各地积极落实黑烟车限行政策,利用入市电子通行证管理、电子警察抓拍等系统,采取人防+技防措施,禁止高排放柴油货车进入禁行区。通过开展重型车联网工作,利用移动源综合管理平台,对OBD监控超标车辆、门禁发现违规进出车辆等问题,进一步完善通报管理机制,为精准执法提供依据;此外,为实现建立污染防治协调机制和联防联控管理机制,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闭环管理制度,加强对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多地环境管理部门开始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排放检验机构不规范检验、人为干扰检验数据等违法问题,严厉打击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

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从多角度多方面开展管控,多举措提升非道路工程机械污染物排放监管水平。全国各地强化非道路机械源头的达标监管,所有生产、进口和销售的560kW以下(含560kW)非道路工程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个别省份还进一步建立非道路工程机械使用的国六标准汽柴油油品台账,要求留存购买合同和发票,鼓励上报相关合账。各地大力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非道路工程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做到“应登尽登”,实施登记、变更及注销全流程监管,并保证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完成信息采集、环保号牌悬挂、定位安装、排放检测工作的,纳入市移动源综合监管平台管理。同时,强化高排放机械管理,各地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力度,要求排气烟度不得超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规定的限值。重点查处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冒黑烟、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基本消灭冒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定期进行维护检修,并保留相关维护记录及上报登记机械检测及维护信息。在实际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强化非现场监管。各地加强非道路工程机械进出场管理,建立进出场管理台账,开展信息报送、备案机制。鼓励每次进场提供检测报告等材料。通过现存非道路工程机械安装精准定位系统和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形成针对非道路工程机械用车过程的数字化监管,同时也为非道路工程机械环保智慧管控提供信息化技术手段。

在用车和非道路工程机械的监管方面,各地政府均充分利用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政策体系和统计、监测、监管能力,强化机制协同,增加碳排放管理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健全一体推进在用车减污降碳的管理制度和基础能力,有力支撑减污降碳目标任务落地生效。

03 协同防控,推进油品升级,减少油气污染,降低超排风险

现阶段,我国对移动源排放管理采取“车、油、路”三个方面的管控,车是工具、油是燃料、路是前行的方向,历来车路不分割、车油不分家。伴随着车辆研发技术的不断进步,燃油品质也在不断提升,针对移动源的排放管控,我国采取协同防控,着力提升燃油质量,推进油品抽检工作,探索油品标准升级,目前取得积极成效。

在燃油质量提高方面,国内油气品质不断提升,2022年3月中旬,国家能源局在印发的《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国家专项行动”,确保2023年1月1日全国全面供应国六b标准车用汽油。国六b标准车用汽油最大的变动就是烯烃含量从原来的18%降到15%较之国五将降低3个百分点,其中油品烯烃含量的降低可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减少空气污染,有效提升车辆性能,减少发动机积碳和胶质沉积,对环境产生良好的促进影响。

在油品运输使用的监管方面,国内多地严格油品储运销监管,切实开展清洁油品行动,并形成多部门联合抽检、常态化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国内各地组织加大对储油库、加油(气)站和企业自备油库的抽查频次,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在燃油生产、输运、使用过程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和工矿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加强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从柴油货车油箱抽取样品进行监督检查。各有关企业推动建立企业油品监测制度,制定油品污染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依法公布监测结果。在油品运输环节,运输所属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对汽车罐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运输工具油气密封点的监测。

在油气回收治理方面,各地要指导督促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所属企业及时组织学习《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 -2020)、《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1-2020)等三项国家强制性标准,在日常操作过程中严格按时实施标准和执行油气排放控制要求。全国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检查力度,对配备油气处理装置或在线监测系统的,重点查阅设备运行记录,核实油气回收整体运行情况,对未配备油气处理装置或在线监测系统的,重点检查自行监测记录,并对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油气泄漏等进行监督性检测。各地在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加油站卸油、储存、加油环节的硬件设施、运行管理以及台账记录等,对油气回收系统气液比、密闭性、液阻等指标进行检测,确保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行。部分地区要求协同交通运输部门建立油品运输监管台账,在油库等油罐车集中地开展检查抽查;加大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或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打击力度。

04 标准升级,推动技术提升

为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我国机动车排放标准在不断推陈出新,国家已出台多项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污染源排入环境的污染物质或各种有害因素作了数项限制性规定。

针对道路移动源,2023年5月9日,工信部等5部门发布联合发布《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指出国家于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与国五标准相比,国6b标准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限值,将汽油车一氧化碳排放降低50%,总烃和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降低50%,氮氧化物排放限值收紧42%。《公告》明确,本次汽车排放标准提升包括轻型汽车和重型柴油车。这标志着我国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将全面迈进国六时代,基本实现与欧美发达国家接轨。排放标准的升级与实施:一方面,对整车生产企业的技术储备和运用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六排放法规拥有创新性的排放测试内容及全球最为严格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这就要求国内车企和相关零部件企业加快推动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研发及转化应用;另一方面,在汽车保有量增大的现在,随着排放法规不断加严,汽车污染物排放仍能得到有效控制。

针对非道路移动源,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防治,国家于2022年12月1日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排放标准,要求自2022年12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和销售的560kW以下(含560kW)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应符合国四排放标准要求。国四标准的实施与柴油车国五排放标准的要求基本相当,应用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SCR)和颗粒捕集器(DPF)等先进排放控制技术,推动我国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控制迈向新阶段。此外,新标准的实施会进一步推动柴油机及相关零部件行业转型升级,提高我国非道路机械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推动我国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控制迈向新阶段。经过测算,通过本次实施的国四排放标准,到2025年将实现NOx37.5万吨、PM3.2万吨的减排,减排比例分别达12.5%和19.3%,此排放控制水平与技术要求与欧、美现阶段标准相当,实现国际接轨,有效提升环境监管效果,对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和产业结构的升级,交通运输领域污染物及碳排放比重将持续上升,为了加快落实我国CO2排放力争于2030年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双碳”战略目标,未来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将快速升级以及强化实施,会使移动源污染防治产业得以稳步发展,其产业技术也依据国家标准做出相应的提升。而随着产业技术及产品的发展,相关标准法规也会随之优化,形成产业内污染防治技术提升的良性循环。在检测规程方面,将提出更符合中国特色环境的测试循环,大幅改进整车测试流程,缩短测试时间,扩展更广泛的边界条件,大幅加严污染物排放限值;检测条件方面,车辆冷启动、低负荷工况运行、怠速工况运行条件下的排放控制将被考虑纳入;污染物范围方面,引入温室气体的排放要求,与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然后颗粒物粒径会扩展到10纳米,除了CO、HC等常规污染物以外,排放检测范畴内将增加HC、HO等非常规污染物以及N2O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未来排放标准将助力我国的机动车污染防治产业技术和产品从国际先进不断迈向国际领先领域。


二、产业发展现状

2022年,我国汽车行业延续增长态势,克服了疫情散发频发、芯片结构性短缺、动力电池原材料价格上涨、局部地缘政治冲突等不利因素影响,在购置税减半、强化能源供应保障、统筹市场供需平衡、加大新能源汽车支持力度、限购城市增发购车指标等等一系列稳增长、促消费政策的有效拉动下,我国汽车市场整体复苏向好,全年汽车产销稳中有升。其中乘用车实现较快增长,商用车仍处于运行低位,新能源汽车持续高速增长,汽车出口保持较高水平,中国品牌表现亮眼,产品竞争力不断提升。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2年全年汽车产量2702万辆,同比增长3.4%,其中乘用车2022年产销分别完成2383.6万辆和2356.3万辆,同比增长11.2%和9.5%,增速高于行业总体,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18.5万辆和330万辆,同比下降31.9%和31.2%,呈现两位数下滑,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达到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增长96.9%和93.4%,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和地方加大了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力度,多措并举、协调联动扎实开展机动车整治专项,在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中迈出坚实的一步。在持续打好“油路车”统筹攻坚的基础上,推动机动车排放标准不断提升,坚持科学治理,推进“公转铁”“公转水”行动、柴油货车清洁化行动、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行动、重点用车企业强化监管行动和柴油货车联合执法行动。受到环保政策、行业监管政策以及市场的全面影响,特别是“国六b”标准即将实施,我国汽车产业发展开始全面提速,多个细分赛道本土头部企业迎来了新的发展腾飞机遇。例如:潍柴分别推出260kW氢燃料电池发动机、WP15氢气发动机、纯电动集成桥驱动系统,涉及多种技术路线,满足不同区域用户不同场景及工况需求;康明斯发布了其第四代氢燃料电池发动机,展示了满足或超过公路商用车辆电力需求的能力和灵活性,证明了氢能是经济脱碳的可行解决方案;充分体现了我国自主研发能力不断提高,在汽车产品产生了长足进步,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形成领先优势。

随着二十大的召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上升到“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之一,国家再次明确了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必须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势必开启新篇章。2022年11月多部委联合发布的《方案》明确,需要显著提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平,明显降低移动源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统筹大气污染防治与“双碳”目标要求,开展大气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这对机动车碳排放领域内实现多技术路线共存,科学推动汽车行业“双碳”目标的实施提出新的挑战,基于产品全生命周期统筹系统谋划汽车“双碳”转型,零部件再制造、电池回收再利用体系或将成为行业发展的热点。


三、2023年产业发展展望

2023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正加速形成,我国积极顺应汽车产业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高端化发展趋势,推动汽车产业发展迈向新阶段。与此同时,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实现美丽中国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任重道远,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也将面临着复杂多样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国家及地方政府将继续探索全方位、多角度地推进移动源排放降低,加速实现净零排放,机动车污染防治产业将面临发展方向和重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01 打通科技信息化监管瓶颈

基于已经发布并实施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和即将实施的国6b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汽车排放的定期检验信息将实现按日上传至国家平台。2023年,为打破传统数据分析方式,打造数字化强国,强化大数据登记平台集成度,国家将建设并完善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平台,探索超标识别、定位、取证和执法的数字化监督模式,推进数据信息共享和应用。通过远程在线监控技术,挖掘分析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时数据,对排放、运行和加油等实际情况进行连续监控,能够快速识别、预警高排放车辆,建立排放监控一管控一溯源一评估全链条的技术防控体系,这不仅能实现移动源排放控制的精准监管,更能为机动车碳排放领域在机动车全生命周期内实现低碳减排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02 科技创新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结合多个部委发布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提出要强化源头防控的要求,在2023年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中,可围绕低碳/零碳产品研发和生产过程碳减排展开科技创新,从环境污染物和碳排放主要源头处提升减污降碳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和效率,提出源头处实现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技术路线,加快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共性技术示范、制造、系统集成和产业化,推动形成有利于减污降碳的产业结构。

03 推动臭氧污染防治力度

近年来,我国臭氧污染问题逐步显现,浓度逐年上升。夏季臭氧污染,已成为我国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拦路虎”,与秋冬季PM2.5污染成为挡在我们面前的“两座大山”。研究发现,减少VOCs的排放是降低臭氧浓度的重要方式。2023年,围绕降低VOCs的排放工作方向,加强空气污染监测手段,通过移动源污染监测手段的优化,更加准确、快速和及时地实现VOCs源头、过程、末端全流程检测,促进移动源防治污染产业的技术提升和产品优化。


文章来源:机动车船环保动态